宗燦獎學金申請案薦送至9月7日(一)中午截止
開放申請時間為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7日(一)中午前為止
宗燦獎學金申請資格如下(均須符合,其中第2項二擇一):
1.本校在籍學生(不含碩士在職專班、推廣教育班)。
2.具備「家境清寒持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」、「 家庭遭遇變故致經濟發生困難者」(二擇一)。
3.本校前一學年平均成績達GPA3.0以上、 操行成績二學期均為甲等以上、且在校期間未受懲戒處分者。
檢附資料如下,第1~2項務必檢附,第3~ 4項依適用之申請資格檢附(「 家境清寒持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」檢附第3項、「 家庭遭遇變故致經濟發生困難者」檢附第4項),第5項不強制。
相關資料請準備(1份正本,均A4規格雙 面直式橫書,逐份以釘書針裝釘)。
1.申請推薦表(如附件)。
2.前一學年成績單(含班級排名、獎懲紀錄)--印成A4, 影本即可。
3.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。
4.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說明書(須經導師核章, 或提供半年內醫院診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)。
5.其他補充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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